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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无线网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校园无线网络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园无线网络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本规定适用于校园无线网络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校园无线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第三条 校园无线网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包含校园无线网SYTY、SYTYTSG(以下简称校园无线网SSID)和因工作需要由校园有线网扩展的无线局域网

第四条 校园无线网SSID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有线网扩展的无线局域网由使用单位负责运行维护

第五条 智慧校园建设中心依法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上网日志信息确保网络使用实名登记备案和可追溯相关信息保留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为保证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各单位及个人用户不得架设功率大于100mW2.4GHz及5.8GHz的无线设备。在单位内部架设小功率的无线路由设备,必须设置强密码,并关闭其路由功能(如关闭DHCP服务),使其仅作为无线接入点(或交换机模式)使用。发现用户私自架设的无线设备影响了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的或使用路由模式绕过网络安全设备监管影响校园网安全的智慧校园建设中心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停止该接入点运行

第七条 校园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员工应树立保护意识,严禁人为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

第三章 校园无线网的使用

第八条 校园无线网采取实名认证接入管理模式。学校师生无线上网账号为本人的学号或工号,校园无线网SSID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统一批量开通有线网扩展的无线局域网使用校园有线网上网账号

第九条 用户使用校园无线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学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损害社会公德、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他用户。对于使用校园无线网进行违法活动的用户,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

用户需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泄露校园无线网(有线网)上网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十一 使用路由器扩展有线网为无线局域网的单位及个人需做好无线局域网的安全防护,防止泄露无线局域网密码,禁止使用路由模式绕过网络安全设备监管和上网认证。因无线局域网密码泄露或未落实实名认证要求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由架设该无线局域网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智慧校园建设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智慧校园建设中心

                                                             2025年6月27日